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培育各項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提供111年暑期實習機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該局111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共86名。
二、實習期間: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止。
三、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有關暑期學生實習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1.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並於受理期間內向該局提出申請。
2.由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3.核定名單預計於111年5月6日以前公告該局網站,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五、請轉知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填妥申請表送至系辦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並選派實習指導老師及系主任核章後寄回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六、請各系所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七、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11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