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09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實習期間:109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二、實習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6日(星期一)截止。
四、如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請將申請書逕送貴系審核並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再提出申請(請各系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申請文件請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五、檢附實習簡章、實習單位名冊暨工作說明、申請書各1份。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文化資源科許小姐
聯絡電話:(06)6320501、6321350
電子信箱:w19889124@mail.tainan.gov.tw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